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暖暖的冬日:好评
住的商务大床房,房间干净,设施很新,电视墙很独特,早餐不是自助模式。停车场很大 ,院内环境好,不临街,难得是被公鸡叫醒(通常是被汽车喇叭叫醒的)。适合自驾行入住。
会员1724:好评
酒店很安静,环境不错,有小花园。周围没有超市,步行10分钟左右有市场。以后来还会选择这里。
康*:好评
环境不错!设施有点旧,总体还可以